現在台灣,文化政策與藝術管理專業不再受用了嗎?
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台灣藝術史研究學會十週年聯席論壇紀實
前言:2015年,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以下簡稱「文化政策學會」)在劉俊裕等人的推動下成立。隨後,2016年台灣藝術史研究學會也在廖新田、白適銘的號召下籌組。轉眼之間,已進入「十年磨一劍」的階段。十年來,台灣的文化與藝術是否變得更好?隨著時間推進,我們心中對台灣藝文環境的感受,是更踏實,還是更憂心?十年間,兩個民間學術社團走過哪些路徑、留下什麼痕跡?政府機構又做了什麼?秉持批判精神與反思態度,兩學會於6月13日舉辦十週年聯席論壇,檢視過去十年光陰中,台灣文化政策環境與台灣美術重建地景中諸多值得討論的現象。期盼鑑往知來,為台灣文藝社會提出建言並自我期許。

現場與會者雲集
文化政策,民間學會有置喙餘地
文化政策學會成立十年,致力於文化藝術的學術研究與知識生產,並持續從學術成果的基礎上,推動文化相關立法、政策決定、資源分配、政策工具設計與成果評估等面向的監督及倡議。做為以文化政策研究為宗旨的學會,為何會質疑文化藝術政策是一個專業?很大因素在於文化藝術領域多元且複雜。相較於其他政策類型,文化政策的工具往往以補助為主、計畫標案為輔,至於文化政策究竟要達成什麼政策目的,並非社會多數民眾所關心,其政策成果多半以預算執行率或參與人數為主要指標,政策評估更只有少數學者重視。文化政策學會理事長王俐容指出,文化政策研究的特殊性在於它需要兼具文化藝術與公共政策的雙重專業,既要掌握文化理論與藝術專業,也要熟悉政策分析工具與行政實務。文化的影響更涵蓋美感藝術、社會發展、政治外交與經濟發展等面向,需要廣泛且深入的評估。因此,政府在文化藝術事務中應扮演何種角色?迄今仍是各國公共治理中的重要議題。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教授廖世璋開宗明義指出,文化最重要的意義就是公共性,構築開放、多元、公平的文化公共領域,讓廣大民眾與民間組織得以充分參與,正是文化政策的重要價值所在。同時,文化政策必須建立在客觀科學的事實資料與研究調查基礎上,並輔以文化藝術專家學者的質性觀點加以形成。國立清華大學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副教授榮芳杰則說明,文化藝術形式多樣,民間的跨領域合作更形重要;此外,許多非文化政策的法案也可能影響文化政策,例如《財政收支劃分法》亦須加以關注。

左起劉俊裕、吳介祥、彭俊亨、黃智陽、白適銘、廖新田
寶藏巖國際藝術村營運部總監張玉漢指出,相較於其他類型的公共政策擁有眾多遊說團體與選票基礎,關注文化政策的政治人物稀少,專業人才更不受重視。表演藝術聯盟專案研究員蔡淳任指出,台灣的文化政策與公民社會需求之間存在相當程度的斷裂,仍待積累更多公開資料與公共資訊,整合論述,以促進與公民的對話。國立屏東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系副教授古淑薰與工業技術研究院文化科技專案副理柯惠晴指出,文化會議做為文化民主落實的重要政策工具,其多元議題與對話、公平開放的參與管道、資訊提供以促進知情參與,以及政策現況與成效評估都非常重要,否則會議結束後意見參採情況不明、主動回應不足、缺乏共識對話,將使會議流於形式。
文化政策最重要的面向即為政策評估。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美術學系教授吳介祥從視覺藝術的角度分析,認為應關注當前美術館所執行展覽及交流的品質和層次。未來即將出現大量藝術品捐贈,政策應適時布局,和各層級博物館、美術館、私人美術館以及企業與民間建立合作機制,才能因應龐大的資源和專業需求。國立中山大學藝術管理與創業研究所助理教授魏君穎則以英國為例,說明可用十年為單位劃分短、中、長期的政策行動、主題與結果;同時,由誰執行評估也至關重要。台灣目前仍缺乏穩定執行、具公信力的外部單位,長期的政策行動與觀測目標、檢核項目與實證資料,皆是文化政策難以評估的主要障礙。(全文閱讀603期藝術家雜誌)